中药购销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中药购销员。
1.2职业定义
从事中药鉴别、验收、保管、养护及购销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听等感官正常,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理解、计算和表述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中药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中药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教学、实验设备和工具。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以及实施技能考核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质量为本,真诚守信;
急人所难,救死扶伤;
文明经商,服务热情。
2.2基础知识
2.2.1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发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及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2.2.2中药基础知识
(1)中药材商品知识
1)中药的起源与发展;
2)中药的命名;
3)中药材的采收加工;
4)中药材商品的鉴定;
5)中药材商品的性能;
6)中药材商品的应用;
(2)中药饮片鉴别基础知识
1)中药炮制的目的及对药物的影响;
2)中成药的处方来源与组方特点;
3)中成药的配伍应用。
(4)中药保管基础知识
1)中药商品储存知识;
2)影响中药商品质量的因素。
2.2.3中药商品购销基础知识
(1)中药商品的经营理念;
(2)中药商品的流转方式;
(3)中药商品采购的基本要求;
(4)中药商品销售的基本要求。
2.2.4安全知识
(1)防火防爆等消防知识;
(2)安全用电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3.2中级
3.3高级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4.2技能操作